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附件:医疗卫生机构向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协议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推荐)
附件
医疗卫生机构向养老服务机构提供
协议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推荐)
序号 | 项 目 | 服务内容 | 说 明 |
1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1)健康教育宣传和健康讲座。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项目。 其中,健康体检1次/年。 |
(2)健康体检:测量体重、身高、腰围、BMI等一般状况检测及分析,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检查和腹部B超检查及个性化检查项目。 | |||
(3)建立健康档案。 | |||
(4)健康管理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中医药健康管理(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保健指导)。 | |||
(5)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提供疫苗接种健康指导,并根据国家和地方免疫规划,引导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接受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 | |||
(6)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每年两次;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 | 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 | ||
2 | 疾病诊疗服务 | 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等疾病的诊治服务。 | 基本项目 |
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慢性病老年患者提供长期处方服务。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项目 | ||
3 | 医疗康复服务 | 提供专业的医疗康复服务。 | 有条件的开展 |
4 | 医疗护理服务 | 提供专业医疗护理服务,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 | 有条件的开展 |
5 | 中医药服务 | 提供中医诊疗、中医康复、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 | 有条件的开展 |
向工作人员提供中医药技能培训,推广普及中医保健技术及方法。 | |||
6 | 精神卫生服务 | 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精神卫生或心理健康相关服务。 | 有条件的开展 |
7 | 安宁疗护服务 | 为生命终末期老年人提供症状控制、舒适照护、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等服务。 | 有条件的开展 |
对临终老年人家属进行情绪疏导、哀伤辅导等心理关怀服务。 | 有条件的开展 | ||
8 | 家庭病床服务 | 在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和规定下,在签约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家庭病床。 | 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 |
9 | 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服务 | 提供急诊急救绿色通道,重点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相应服务。 | 有条件的开展 |
10 | 双向转诊服务 | 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 有条件的开展 |
11 | 药事管理指导 | 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日常摆药、存储、质量管理等药事管理指导,为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合理用药指导。 | 有条件的开展 |
12 | 专业培训 | 组织签约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 有条件的开展 |
对签约养老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开展应急救护等医疗卫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项培训。 | 有条件的开展 | ||
13 | 传染病防控和院内感染风险防控指导 | 指导养老服务机构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协助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规范处置。指导其加强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控、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等工作。 | 有条件的开展 |
14 | 远程医疗服务 | 向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 有条件的开展 |
来源:综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健康中国
编辑:黄攀连
校对:耿静
审核:叶冬
2020-12-20
2020-12-19
2020-12-18
2020-12-16
2020-12-14